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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3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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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念雪
2010-03-16 21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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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急征稿:“美在金秀”摄影比赛征稿启事
金秀瑶族自治县“美在金秀”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金秀瑶族自治县定于2010年5月中旬举办“首届中国瑶族文化高峰论坛暨广西来宾金秀圣堂旅游节”,为丰富节庆氛围,特举办“美在金秀”摄影比赛。比赛事项如下: 一、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: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、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: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 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和体育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旅游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、比赛主题及内容 反映金秀瑶族自治县风光、民俗的照片均可参赛。 三、比赛规则 (一)参赛范围:广西区内外专业摄影家和业余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。 (二)参赛作品要求 1、参赛作品为在金秀瑶族自治县内拍摄的原创作品。摄影作品必须紧扣主题,内容健康,创意新颖,富有感染力,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。 2、所有参赛作品(不限黑白、彩色、谢绝数码创意合成作品)均传电子文件(格式不限,单幅照片的容量不低于5M)。 3、每位参赛者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10幅,单幅、组照均可(组照视为一件作品,限6幅以内)。 4、每幅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(不超过10个字)、拍摄地点、作者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住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。 5、所有参赛作品均应为未在地市级以上影展、影赛中获奖的作品。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,如发现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,将取消参赛资格。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。 6、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所有获奖和入围作品的权力,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(非商业用途)进行出版、展览和用于各种宣传,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。 7、投稿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20日。 四、评奖及奖项设置 (一)评奖:主办单位将在2010年5月上旬特邀广西区内著名摄影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,2010年5月底前给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。 (二)奖项设置:分风光类和民俗类,各类分别设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入围作品奖50名。 (三)奖励标准:一等奖发给荣誉证书,奖金3000元;二等奖发给荣誉证书,奖金2000元;三等奖发给荣誉证书,奖金1000元;入围作品奖发给荣誉证书,奖金100元。 (四)获奖通知:获奖名单将于2010年5月30日前在广西摄影家协会窗口网站——光影时空网公布,获奖者凭身份证领取证书和奖金。 凡参赛的作者,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。本次摄影比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金秀瑶族自治县县委、县人民政府。 五、投稿地址: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(县政府大院内)邮编:545700 联 系 人:吴金莲 陶泰宋 联系电话:0772—6215654(办) 13517525018(吴) 13367529987(陶) 电子邮箱:gxjxwl888@163.com 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0年3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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